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终止《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04-22 15:59:07
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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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市监标准函〔2025〕330号
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请终止〈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岐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计划的函》《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请终止〈智慧零碳工业园区设计和评价技术指南〉标准立项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终止《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见附件)。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0日
附件
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终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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