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字电视接收器(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2页; 语言:中文
发布日期:2017-12-29 05:52:17
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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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CHN/743 通报日期:2010-08-04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 原文:中文 |
通 报
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部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 |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 |
4 |
覆盖的产品:有线数字电视接收器、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器和卫星数字电视接收器 HS编码:8528 ICS编码:27.010 |
5 |
通报文件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字电视接收器(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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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概述: 本标准第4.2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强制内容为普通用途数字电视接收器(又称机顶盒,以下简称接收器)的能效限定值。 本标准适用于在220V、50Hz电网供电下正常工作的接收器,包括有线接收器、地面接收器和卫星接收器。 |
7 | 目的与理由: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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