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宣传贯彻培训班在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举办。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电动自行车监管人员、稽查执法人员,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经销相关人员等300多人参加培训。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主任郝文建为大家介绍了新标准出台的背景及意义、新旧标准要求对比,并进行了内容解读。
据介绍,今年4月15日,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
郝文建说,考虑到近些年来消费者出行范围的扩大、生活节奏的加快,新标准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基本出行需求,在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等方面以1999年版标准为基础进行了适当放宽,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从而让消费者获得比普通脚踏自行车更大的出行半径,减轻对骑行者的体力要求,提高了出行的效率,符合低碳、环保的理念和要求。
“此外,强化了脚踏骑行功能。电动自行车属于自行车大类,脚踏骑行能力是自行车的基本属性,这是电动自行车能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条件。”郝文建表示。
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培训班,旨在促使我市电动自行车行业从业人员准确理解和贯彻执行新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安全性能和质量水平,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张 斐 通讯员陈其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