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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惠州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2 16:08:59 作者: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1360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参与职称申报的意识,提升职称服务质效,根据省、市职称申报工作相关要求,经研究,我局定于20221129举办惠州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培训班,培训班由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承办,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1129日(星期二)9:00开始。

二、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

线上:通过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免费参加,人数不限,请参加人员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于培训前10分钟进入会场,会议号:891 654 884

线下: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仅限城区内部分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相关人员和市场监管局大院相关人员参会,参会地点设在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1号楼)14楼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惠州市医药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职称受理单位、评审专家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职称申报要求及政策文件重点内容解读;

(二)《广东省医药行业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要点讲解;

(三)职称申报流程讲解及申报材料基本要求讲解。

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1

五、相关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形势,请参人员切实遵守以下要求:

1.参会前14天内到访新冠肺炎高风险地区、接触新冠肺炎确诊(无症状)患者,或有发热(体温高于37.3℃)、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不参加现场培训。

2.参加人员报到时必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

3.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登记管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

六、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11271600前将培训报名回执(见附件2)报送联系邮箱。

联系人:陈其胜      邮箱:hzbms@163.com

联系电话:0752-2780901 13719691275

  

附件:1.课程安排

2.报名回执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21

 

附件1:医药行业培训通知

附件2:课程安排(医药行业)

附件3:报名回执(医药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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